2009年4月17日星期五

无题

昨晚睡觉前看《传习录》,上面正好讲到了我抄方子出错时的心态意境。昨天,有朋友打电话来,也和我讨论了一些关于做事和炼心的问题。因此,录这一段在此:
有一属官,因久听讲先生之学,曰:“此学甚好,只是簿书讼狱繁难,不得为学。”先生闻之,曰:“我何尝教尔离了簿书讼狱悬空去讲学?尔既有官司之事,便从官司的事上为学,纔是真格物。如问一词讼,不可因其应对无状,起个怒心:不可因他言语圆转,生个喜心:不可恶其嘱托,加意治之:不可因其请求,屈意从之:不可因自己事务烦冗,随意苟且断之;不可因旁人谮毁罗织,随人意思处之:这许多意思皆私,只尔自知,须精细省察克治,惟恐此心有一毫偏倚,杜人是非,这便是格物致知。簿书讼狱之闲,无非实学。若离了事物为学,却是着空。
当真是事无大小,于当下一刹把握得便是了,把握不得便不是。

1 条评论:

蘭若寺 说...

说得太好了~!